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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化馆关于参加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的 实施方案

2019-10-17 1499次浏览

洛阳市文化馆关于参加

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高层次人才,依据《关于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洛人社[2019]68号)文件精神,根据洛阳市文化馆实际工作需求,决定招录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条件人员。

2、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截止2019930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9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专业

1、汉语言文字学或文艺学专业1人。   

2、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1人。    

3、音乐与舞蹈学(合唱指挥)专业1人。

4、音乐与舞蹈学(手风琴演奏)专业1人。

四、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可以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报名,并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专场招聘会现场招聘。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双向选择

单位与有效报名人选(同时具备网上审查合格并到招聘现场的)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本次大会的引进人才意向表,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及资格复审

由应聘者本人提供其所在毕业院校或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本次大会的引进人才意向书。

4、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赴洛阳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洛阳市文化馆指定安排,另行通知。

5、录用

我单位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市人事、编制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发放。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9-63938542,15038515212(陈老师)

                                       洛阳市文化馆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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